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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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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被盗” 状告酒店侵权

  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尹璇)酒店员工从网上下载了一张图片做成酒店的广告牌,该图片的摄影作者以侵权为由将酒店告上法院。近日,鄞州法院审理了此案。

  图片的摄影者为宋兴国,宁波人,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今年70岁。十几年前,他创作了一批体现宁波城市建设风貌的摄影作品,《宁波东钱湖》全景摄影作品是其中的一幅代表作。

  2013年9月,宋先生发现东钱湖某酒店将图片《宁波东钱湖》裁切后,制作成几十平方米的大型广告喷绘宣传牌,并印上该酒店名称,放置在该酒店的屋顶上作为形象展示。

  宋先生认为酒店的行为侵犯了其摄影作品的著作权,要求酒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登报致歉,并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

  宋先生的代理律师指出,拍摄《宁波东钱湖》,不单单是一张照片,而是一个系统工程,作者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并使用了大量顶级摄影器材。酒店不尊重作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成果,且未经许可和授权,擅自裁切图片,破坏作品完整性。作品被作为酒店的形象展示,商业价值大大降低,且画面上没有给作者署名,也未给予使用费,酒店却因此获得了较大的商业利益和社会效益。

  酒店方承认使用该照片属于过失行为,通过内部调查,是员工从网上下载的。如果构成侵权,酒店表示愿意把广告牌撤下来,也同意在合理的范围内予以赔偿,并当庭道歉。

  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法官将在休庭后组织双方进一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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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