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吉晶)市政府日前就做好今年粮食产销工作出台政策,确保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努力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09万亩、总产量79万吨的目标。 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高小麦价外补贴标准。2014年我市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不低于省出台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继续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定点定时收购。小麦和早稻价外补贴标准为每50公斤补贴23元,中晚稻为每50公斤补贴15元。对交售订单粮食种子的农户继续实行价外加价政策,杂交稻种子收购每50公斤价外补贴75元。对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同级财政给予贴息。 实行稻麦种植大户收购环节补贴,提高小麦收购环节补贴标准。按粮食部门实际收购量,在收购价外,种粮大户收购环节补贴标准为小麦和早稻每50公斤补贴7元,中晚稻每50公斤补贴5元,油菜子每50公斤补贴20元。上述补贴资金,由市和县(市)区按各50%比例承担。对订单生产粮食种子的大户也按上述标准享受收购环节补贴,杂交稻种子收购每50公斤补贴25元。 完善粮食政策性保险政策,提高杂交水稻制种最高保险金额。水稻、小麦和油菜的最高保险金额保持不变,依次为800元/亩、400元/亩和400元/亩,杂交水稻制种的最高保险金额由1200元/亩提高到1500元/亩。 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一步扩大补贴规模和机具种类。对购置插秧机、育秧流水线设备的,在国家补贴基础上,市级按照中央资金补贴额的三分之一累加;大力推进粮食烘干机械化,对购置粮食(油菜子)烘干机的,在国家补贴基础上,市级按中央资金补贴额的二分之一累加;继续对早稻工厂化育秧大棚给予补贴;新增高性能、特色农机扶持,对智能无人旋翼植保机、高效毛豆收割机等特色农机产品按不超过市场均价的40%给予定额补贴;对塔式烘干机、“滚筒式”精量播种流水线、热泵型谷物干燥机、大马力大粮仓联合收割机等高性能农机按不超过市场均价的30%给予定额补贴。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扶持政策。 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对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家庭农场为农户提供“菜单式”服务或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自行服务的,按标准化水稻育秧给予每季35元/亩的作业补贴,水稻插秧给予每季35元/亩的作业补贴;对种植大小麦20亩以上且全程机械化作业的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家庭农场和农户,给予每亩20元的作业补贴;对开展油菜机收服务的服务组织、家庭农场或农机手,给予每亩40元的作业补贴;对机插规模化育秧的服务组织、家庭农场或种粮大户,按每季实际秧田面积给予一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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