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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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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把村干部“小微权力”放进笼子

村务工作“权力清单”施行百日,反映村官问题的信访件下降八成

  编者按

  村干部手中的权力看似微小,却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宁海施行“权力清单”3个多月,有关村干部的信访件下降八成,说明了把村干部的“小微权力”放进笼子里的重要性。

  今年,我市将以构建农村“小微权力”监管体系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基层纪检机关和村(居)会在加强监督方面作用,建立农村基层组织权力清单,对农村小微权力运行进行确权和细化,解决村镇一级领导干部纪检信访量大的现实问题。希望各地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推进这项工作。

  本报讯(记者黄合 宁海记者站周武军 通讯员张晨)“小微权力规范了,来自村民的质疑、投诉自然就大大减少。”近日,力洋镇纪委副书记徐建岳终于从多而杂的信访件中解放出来。据统计,自今年3月宁海施行“权力清单”以来,该县信访局接访科接待的反映村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群众来访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八成。

  “农村稳,则天下安。基层权力运行看似小事,却关乎大局,跟群众的利益也密切相关。农村工作难做,难就难在部分村民不信任村干部。”在宁海县委主要领导看来,长期以来缺乏规范划一、行而有效的监管机制,导致农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干群矛盾激化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去年村级组织换届,七八成信访件反映的是村里的党群干群关系,集中在小额工程建设、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群众利益分配等“决事”、“用钱”、“用人”权力上。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年初,宁海县梳理出村务工作“权力清单”36条,涵盖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和17项便民服务权力事项,让原本藏在“玻璃罩”里的小微权力,晒在“阳光”底下,装进“制度”笼子里。

  不仅如此,一系列“接地气”的配套细则相继出台,细化了56项责任追究的行为,并辅以扣减年度考核分、固定报酬和绩效考核奖等手段,从严追究村干部违规违纪责任。自3月份以来,宁海县纠正违规办理村务事件64件,责任追究村干部31人。同时,推进了89项村级工程项目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事项规范招投标,节约村集体资金近百万元。

  “这样一来,需要哪些材料、按照怎样的流程、需要去哪里办,老百姓一眼就能看得明白。村民可以随时随地开展日常监督,村干部亦能规范透明地为民办事,干群之间的信任感自然而然就有了。”宁海县纪委负责人说。

  上个月,按照权力清单流程,桃源街道下桥村对辖区市场综合大楼房屋承租权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投标,象山美大百货商贸有限公司以684万元最接近平均价夺标。“这样做很透明,不再是少数人说了算,大家的怀疑和担心基本就没有了。”村民刘美平说。

  宁海县信访局接访登记显示,今年3月以来,该县关于村级工程招投标的群众来访仅2例,反映村干部廉洁自律问题的来访件下降了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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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