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今日要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06月16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严把建设工程用砂关

“严查严打”专项行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陈蓓 吴培均)建设工程使用砂石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品质与安全性。昨天,《宁波市建设用砂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市住建委随即宣布立即组织开展对建设工程用砂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打”专项检查工作,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推进对建设用砂市场的整治,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近年来,通过海砂市场专项整治,强化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管理等,我市建设用砂市场日趋规范。但与此同时,市场上仍有个别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在高利润引诱下铤而走险,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建设用砂,对我市建设用砂市场造成冲击,威胁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为填补现有法律法规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空白,我市新出台了《宁波市建设用砂管理办法》,在明确建设用砂质量技术标准基础上,着重明确建设用砂管理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应处罚的违规行为作了明确界定,制定了相应的罚则。

  作为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委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市)区、管委会建设用砂管理部门(机构),从即日起至12月开展专项检查。

  “对于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我们将‘重拳出击’,决不姑息!”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性质恶劣、屡教不改的用砂单位,将给予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理。对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违规经营不合格建设用砂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实行“暂扣备案证和质量证明、立案追溯调查、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并处理处罚、追究连带责任”五个一律制度。对情节严重且整改不重视、不到位的,将注销其建设用砂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证。

  为确保行动效果,市住建委要求各县(市)区、管委会建设用砂管理部门(机构)提高检查频率和次数,合理安排计划,进行突击错时检查。举报联系电话87324712。(详见第4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