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开发导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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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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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问:什么是外发加工,海关对外发加工有何监管要求?

  

  答:外发加工是指经营企业委托承揽者对加工贸易货物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的产品最终复出口的行为。承揽者是指与经营企业签订加工合同,承接经营企业委托外发加工业务的企业或个人。经营企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应当自首次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在货物外发之日起10日内向海关申报实际收发货情况。经营企业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转卖给承揽者;承揽者不得将加工贸易货物再次外发。经营企业将全部工序外发加工的,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的同时,向海关提供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货物,经营企业向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不运回本企业。

  (吴琳萍) 

  

  问:哪些企业可以采取“通关作业无纸化”方式申报?

  

  答:“无纸通关”适用企业范围为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及以上企业。(张晓洁) 

  

  问:我公司想采取无纸通关申报,请问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想使用无纸通关方式办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前期需要先进行通关无纸化签约。企业可登录中国电子口岸主页,进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通关无纸化网上签约”,以企业法人卡进行企业、海关、电子口岸三方协议签约。海关收到签约信息后,会进行批注。批注完成后,即可办理无纸通关业务。(张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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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