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陶琪姜 白艳辉)离婚的时候说好各自的债务归各自,结果婚离了没多久,女方用男方名下的信用卡透支取现,让男方去还款。男方觉得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侵犯,到海曙法院起诉要女方还钱。 忻某(男)和胡某(女)结婚十余年,闹起了离婚。去年11月,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并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逐一作出了判决。 当年12月底,忻某收到某银行的短信通知,让他尽快归还信用卡透支款加利息5万余元。忻某一查,该信用卡是3年前胡某替他办的,办卡时他是知情并同意的。该卡一直由胡某保管、使用,登记的联系电话也是胡某的。 两人离婚的时候,忻某彻底忘了该信用卡,后来胡某托人转交给了他。卡到手还不到一周,忻某就收到了银行催款短信。原来,在离婚判决生效前两天,胡某用这张信用卡取现5万元,并把信用卡联系人改为忻某。 为了避免留下信用污点,忻某无奈之下归还了这笔钱。但他觉得这钱不该自己还。于是,忻某和胡某日前又在法庭上见了面。 胡某说,3年前,由于家中生活和孩子抚养教育需要,她用该信用卡透支了5万元用于生活开支。为了按时还钱,她先从单位预支了5万元,然后再从信用卡上透支5万元归还单位……如此循环往复,一直持续到她和忻某离婚。所以,她认为这笔透支款不是离婚后的债务,而是离婚前忻某名下的债务,应该由忻某还。然而,胡某却提供不出该5万元的开支细目。 根据胡某自认和法院查明的事实,胡某自替忻某办出这张信用卡后,长期掌握该卡,并在信用额度内重复存、取款或替他人刷卡消费,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由此,法院认定上述透支款是胡某为其家庭外的其他业务或用途所产生,是胡某的个人债务。 近日,法院判决胡某把透支款归还给忻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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