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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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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二手车是“问题车”?

消保委提醒:维权不仅在购买后,事先维权更重要

  本报讯(记者王伊婧)购买二手车一向是一档子难事,有些消费者往往一不小心就“栽”在了“问题车”上。前天,仇小姐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7000000反映:自己新买的一辆二手车在清洗时被修理厂的维修工发现曾经出过严重交通事故,并且整车经过大修。

  “今年6月初,我通过朋友介绍,在海曙区顺德路的某汽车贸易公司花6万元买了一辆起亚牌的二手车。选购时,我向销售员反复询问这辆车有没有出过重大事故,有没有大修过,对方予以否认,只说这辆车前方右侧曾被撞过,目前已修复。于是我就买下了。”仇小姐回忆道,“没想到,两天后我把车送到修理厂进行清洗时,维修工告诉我,这辆车出过严重事故,并且经过整车大修。车的大梁有撞弯后修复的痕迹,安全气囊也弹出过。根本就不值我所购买的价格。我当时一听就傻眼了。”

  随后,仇小姐多次前往汽车公司理论,但对方并不同意退换或赔偿。

  昨天上午,记者随同仇小姐一起来到该汽车贸易公司。负责仇小姐车辆购买的钟经理告诉记者,他在出售前就告诉过仇小姐这辆车出过事故。“也在购车协议里写明了。”记者查看了仇小姐的车辆买卖协议,发现备注中确实写明:“车辆右前有碰撞,已修复。”

  “我们有义务向购买者说明车子被撞过的事实,但至于车子被撞的程度以及后来的修复是需要购买者自己去观察和甄别的,我们不可能每个环节介绍到位。”钟经理说道。

  事后,仇小姐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过,但由于协议上阐述含糊,证据不足,消协工作人员只能建议双方自行调解。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副秘书长周丽娟。她告诉记者,因为仇小姐在选购时,对方在汽车有无大修过的问题上只有口头承诺,所以要在事后维权是很困难的。“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清三项:车的年限、里程数和车的质量。如果汽车进过水或者出过重大事故,必须在协议中写清;若出售方否认汽车有质量问题,也要在协议中约定。”

  周丽娟副秘书长介绍,“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若自己专业知识不够,最好能向我们和汽车行业协会咨询,或者选购时带上比较懂行的朋友做参谋,以免买到问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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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