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国内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07月02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输油管缘何成了“火药桶”? 地方政府该如何承担责任?

大连中石油发生4年来第6起较大事故

  爆炸升起的浓烟。

  据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记者蔡拥军 刘敏)又是输油管道爆燃!6月30日晚7时,辽宁大连金州开发区一条石油管线发生爆裂并着火。据统计,这已是2010年以来中石油在大连所属企业发生的第6起较大事故。

  2010年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爆炸;2013年6月中石油大连石化发生爆炸火灾,同年11月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爆炸……近年来,输油管道安全事故频发。在全国多地开展输油输气管道安全检查的背景下,输油管缘何成了“火药桶”?

  就在5月3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深入开展油气管网突发事件联合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防灾应急水平。如此高度密集的拉网式排查,为何仍然没有挡住这起事故的发生?

  违规仍能开工?

  6月30日18时58分,大连岳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人在大连金州新区铁山中路与城富街交叉路口处的路安停车场附近进行施工中,将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钻漏。22时20分,事故导致的明火被扑灭。这一切距离去年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刚刚过去半年。

  据悉,这一工程是大连德泰易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松岚路安停车场北侧建设LNG加气站,委托大连岳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为加气站配电工程实施电缆外线水平定向钻施工,将输油管钻漏导致原油泄漏。 

  大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种穿越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施工必须经发改委、安监局联合审批后才可进行,而导致事故的这次施工未经审批。“输油管道位于地下2米,按照要求,施工应从地下4米穿过。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未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中石油有关方面人士也同时表示,施工未经批准。安监部门人士也表示,施工时确应有监护。

  目前,大连市已经成立事故调查组,肇事单位的5名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黄毅说:“这次的问题与青岛爆燃事故不同。据我了解,不是因为管道本身泄露,因此严格意义上与管道本身维护、监控不到位造成的跑冒滴漏没有直接关联。具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调查评估。”

  黄毅说:“全国油气管线超12万公里,又与供水、供气等城市管网交叉重叠。有些企业管网需要自己解决,有些需要政府协调多个部门解决。是迁移地面建筑物还是重新拆设管网,情况很复杂。改造过程中,哪个经济成本小,哪个社会成本小,也都需要统筹。”他坦承,历次油气管网事故暴露出来的一个共性是:很多城市地下管线铺设地面标识缺失、不明显,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和督察不到位。

  是否只查不改?

  针对舆论对油气管网“只查不改”的质疑,黄毅并不认同。黄毅说:“历史遗留问题太多、难点太多,解决起来确实需要一个过程。”

  据黄毅介绍,安监总局在去年11月起开展的全国管道安全整治过程中发现大大小小的问题上万个。特别是带有行业性特点的安全生产隐患突出,例如,油气输送管线和城市燃气管线存在违章占压、安全间距不足、管道埋藏过浅、部分管道腐蚀等。

  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5月16日的通报称,我国陆上油气输送管线总长度约12万公里。截至3月底,全国共排查油气输送管线隐患2.9万余处,需要政府协调整改的隐患1万余处,其中重大隐患5072处,整改任务十分艰巨。

  政府如何担责?

  既然多起油气管线事故的发生,都与政府监管的不到位有关。那么,政府该如何承担责任呢?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铁民说,这样的事故屡屡发生,不是一个人或是一个企业的问题,更反映政府管理基本面上出了问题。因为管线不仅仅局限在厂区内,出了厂区特别是城市边缘的地区,光靠企业自身管不了。

  刘铁民说,城市管网是一个城市的血管和生命,但是政府目前在铺设、管理、信息备案等方面层层都有漏洞。统计了一下,现在有近三十个政府部门在管理城市管线,何止是“九龙治水”!更可怕的是,这些管理部门互相间没有沟通、信息共享机制,并且管理方法“一届领导一套”。这就是所谓的“时间上没有连续性、地域管理有割裂性、管理上缺乏协调性。”

  “举一个例子,我曾经调研过北京一个地方,100平方米的地上有30个井盖,问了多个市政部门,他们连这些井盖地下管网是什么也不清楚。这30个井盖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工业化进程下城市规划能力的不足。”刘铁民说。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