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伊婧 通讯员孙乔 叶景)昨天上午,江北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刚满18岁的犯罪嫌疑人小林(化名)在网络平台上以出售手机为名,实施了多起网络诈骗,最终获刑。 去年6月份,仍在上中专的小林回家过暑假。他看到网上经常有人说被骗经历,便“逆向思维”动起了歪脑筋。小林开始在百度贴吧上物色需要购买手机的人,然后在求购帖下方留下自己的QQ号码,坐等鱼儿上钩。 宁波某高校学生小吕(化名),去年年底想购入一部iPhone5手机,就在百度贴吧里发帖,求购一部二手的iPhone5手机。当天,小林就在下面跟帖,说有现货。两人互加了QQ好友。小林告诉对方,自己手头有一部港版行货手机,愿意以3100元的价格卖给小吕。随后双方约定小吕通过支付宝将钱转给小林,小林以快递方式寄手机给小吕。 几天后,小林说已将手机寄出,小吕就将1600元汇到了小林的账户,并表示等到货以后再付余款。又过了几天,小吕问起怎么还没收到?小林就借口快递公司因找不到送货地址,将货撤回了,让小吕耐心等待。之后小林就在QQ上将小吕拉黑了。 除了以快递出错为借口,小林还玩“狸猫换太子”,寄出小本子冒充手机,并提供快递单号。对方上网一查发现快递确已寄来,就将余款汇出。等几天后包裹寄到,这才发现上当! 据小林交代,他以这种方式前后骗了二十几起,诈骗对象中甚至还有小学生。经查实,诈骗金额近万元。 法庭认为小林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其还是在校学生,且其家人已全部退赃,适用缓刑。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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