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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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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脱离坏朋友圈 少女靠盗窃攒路费获刑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实习生侯沁言 陈卓 通讯员姜栋)年仅17周岁,却屡次行窃。被抓时,小陈长松了一口气:“其实我反而有些庆幸,至少离开了那个小团体!”这背后究竟有怎样的曲折故事? 

  6月下旬,江东法院的法官在看守所见到了小陈。她比同龄人身材略高,顶着不到5厘米的短发,右手臂上有一个蝎子刺青,脸色苍白萎靡。看到法官,女孩腼腆地笑了。

  根据起诉书指控,小陈偷了一部三星手机,一部苹果4S,两部苹果5和300元钱。对此,女孩没有否认。随后,法官拿出心理测试题与她交流,渐渐走进了小陈的内心……

  据小陈讲,她是温州人,父亲重男轻女的观念十分严重,“自从弟弟出生后,我在家就彻底没了地位。父亲脾气暴躁,对我动辄打骂。平时我和弟弟吵架,父亲只护着他,后来弟弟也不把我这个姐姐当一回事了!”

  “我觉得只有在外婆家,才能感受到一丝温暖。”女孩说,虽然她念书时,成绩很一般,但她喜欢读书,尤其喜欢英语和音乐,“小学毕业后,父亲就不让我继续上学了。”

  小陈说,前年她独自来到宁波,结识了一些“老乡”,对方也给她一点钱维持生计。去年,为了大家的生活开支,“老乡”时不时让她去偷手机变卖换钱。相处一段时间后,小陈意识到如此下去会越陷越深。为离开这个坏朋友圈,她寄希望于偷窃攒些路费,以远走高飞。但今年3月,小陈终被警方抓获。

  判决前夕,小陈的父亲出现了。但陈先生口中的女儿与法官见到的似乎完全不同:“她就是一个坏胚子,我说每个月给她5000元,让她待在家里,她就是不肯,非要出来惹是生非!”

  前几天,江东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陈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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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