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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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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因讹诈企业被提起公诉

防“陷阱”还需规范用工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马俊 陶琪姜 白艳辉)招了20几人来干活,不料他们没过几天便消极怠工。老板欲辞退,却遭遇吵闹、告状、信访等各种威胁。公安细查发现,这群人专门上演不干活讹钱的“戏法”,三个月内已先后在海南、河北等地流窜作案多起。近日,海曙区检察院对其中1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这20多人来自安徽某镇,原本打算外出务工,后发现一个“不干活却能挣钱”的方法,于是便结成了团伙。其中,何某负责选择公司,并先到工地干活,随后向老板推荐老乡并索要路费。老乡们过来后,“表现”出要么不会干活,要么偷懒不干。等老板提出辞退,他们就开闹,“逼”老板拿钱息事宁人。三个月内,他们先后用这样的手段,在海南骗得5.2万余元,在河北骗得5.7万元,不料流窜至宁波后“栽了跟头”。

  “犯罪嫌疑人固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同时也暴露了企业用工不规范的问题。在这些案件中,企业均没有与这些劳动者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因此遭遇闹事、信访等威胁时,只能选择用钱息事宁人。”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提醒,居心叵测之人通常会瞄准一些管理制度不太完善的中小企业,伺机讹诈。因此,用人单位一定要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既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也维护企业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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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