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宁波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07月15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谁破坏了环境资源保护?

  丁安 绘

  本报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钟法

    五类犯罪案件高发

  慈溪周巷镇,来自安徽的打工者成某一个星期在河道内抓捕了102条蛇,其中5条黑眉锦蛇属浙江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奉化溪口镇,当地农民李某擅自采伐松树、杉树等共1834棵;余姚梁弄镇,一轧石厂老板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开采矿石,致使大片林地遭到破坏……

  近年来,类似案件在全市各地屡有发生,一些当事人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们的犯罪行为统称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我国刑法中,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一总体概念下共有15个具体罪名,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占用耕地罪等。据市中院统计,2009年至2013年,我市法院共审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200起,316人受刑,其中113起为盗伐、滥伐林木罪,占案件总数的56.5%;此外,非法狩猎、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三类犯罪占37%。

  监管不严导致案件频发

  研究这200起案件,可以发现一个规律,这类犯罪与各地的自然资源分布密切相关。宁海、奉化森林资源丰富,而全市六成以上的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案是由这两地法院判决的;杭州湾新区有大量水生鸟类等野生动物,因此成为非法狩猎犯罪的重灾区。

  这类犯罪还呈现出被告人籍贯与罪名明显对应的特点。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这四种犯罪的实施者,80%以上为当地人;而非法狩猎犯罪案,近九成被告人来自外地。这主要是因为农用地、矿产、森林等权属明确,外来人员较难单独涉足并实施犯罪。而野生动物属于国有,虽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看管,但由于各种原因,要有效保护相对较难。

  因为采伐树木、捕捉蛇鸟等小动物而招致刑事惩罚,让不少被告人感到难以理解。在他们看来,张网捕鸟捕蛇不但极为正常,甚至是一种可以谋生的技能。来自贵州的杨某在刑事法庭上说,他在老家经常这样干,根本没人管。法院的调查还表明,犯罪者大都文化程度不高,对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知之甚少。

  市中院还披露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行为的频发,与某些执法部门日常监管不严、查处不力有直接关系。更有甚者,有极少数执法人员与不法分子相勾结,造成对环境资源的严重破坏。为此,市中院提出,要遏制这类犯罪行为的发生,一方面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另一方面要完善监管机制,坚决查处监管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行为。

  污染环境罪将成打击重点

  污染环境罪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15种犯罪类型之一,但在2013年前,全市以此罪名受刑者仅两人。刑事庭法官解释,这与当时刑法相关规定的不明确,且入刑要求极高有直接关系。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对污染环境行为作出明确界定,最近一年来,公安机关加大查处力度,两级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名判决了20余起案件。可以肯定,新的法律的实施和法院对一系列案件的判决,将对恣意污染环境的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