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实习生侯沁言 陈卓 通讯员姜栋)当初为追求小李,老翟按女方要求,汇去5万元以“证明人品”。但这笔名目怪异的钱,给日后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20岁出头的小李是安徽人,年轻漂亮,在和义大道一家奢侈品店工作。去年上半年,她在江东一家银行网点偶遇50多岁的老乡老翟。 当时,老翟取了一大笔现金,包里放不下,拿在手上又怕不安全,急得满头大汗。小李出于好心,将手里提的购物袋给他装钱。老翟被女孩的美貌和善良深深吸引,就展开疯狂追求。经过短信交流,小李了解到老翟在宁波闯荡多年,开了家小公司。 男方热烈的追求让小李颇有成就感,她提出让老翟汇款5万元以证明其人品。老翟非但依约照办,还盛情邀请女孩到其公司工作,并许诺高额工资及年底分红。小李考虑再三,最终辞职进入老翟公司。但老翟说,在追求一事上,小李一直“吊”着他。 去年10月,老翟发现小李与一名小伙偷偷交往,顿感自己受骗上当,打算要回那5万元“人品费”。为此,他要求小李写下5万元的借条。之后,老翟找借口辞退了小李。 今年3月,老翟拿着借条向江东法院起诉,要求小李归还5万元借款。庭审中,小李一直强调这笔钱是老翟主动赠予的,借条上的5万元为许诺的年底分红款。对方曾口头答应,只要她做到年底,就不再追讨“人品费”,将这笔钱当作分红给她。 昨天,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小李答应归还老翟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