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张红明)买了辆二手货车打算跑运输,没想到随车的道路运输证是假的,这让北仑人李某很是心焦。 李某最近买了辆二手的14吨水泥罐车,因为车辆未按规定做二级维护检测,有罚单未消,上周末,他到北仑运管所服务大厅咨询。窗口工作人员查验该车的道路运输证时却发现:运输证上写明发证日期为2013年10月16日,发证机关为北仑区公路运输管理所。但早在去年3月份,该所已经更名为北仑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并于当年3月18日启用更名后的新章,这本道路运输证有伪造嫌疑。 工作人员查询浙江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发现并无这辆水泥罐车相关信息,该车未办理过道路运输证。 李某说,他买的这辆罐车,目前还没过户。这本假证是购车时,原车主随车一并交给他的,假证究竟来自哪里,他也不清楚。李某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准备与原车主打官司。 目前,新碶派出所已立案调查。据民警介绍,根据相关法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另外,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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