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黄跃光 李永吉 记者包凌雁)暑期是出行旺季,宁波机场和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昨天发布提醒:乘坐飞机须提防“空中大盗”。 今年3月上旬,旅客张先生由宁波乘飞机前往澳门,在航班上被盗港币现金13万元;3月中旬,旅客王先生乘飞机由广州前往宁波,在航班上被盗人民币现金3000元及美元2500元;4月中旬,旅客胡先生乘飞机由深圳前往宁波,在航班上被盗人民币现金4000余元……半年内,“空中大盗”频频出现。 据介绍,“空中大盗”实际上与公共汽车、长途巴士、火车上的扒手一样,不同的是,他们手拎公文包或拉杆箱,俨然商务人士,三两结伙或一人独行,待航班起飞后,趁人不备打开行李盖,大肆进行盗窃犯罪活动。 从宁波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已破获的机上盗窃案件来看,容易被“空中大盗”盯上的旅客有两种,一种是单独乘坐飞机,且随身携带名牌包、名贵手表,佩戴贵重首饰的旅客,犯罪嫌疑人自旅客安检时就开始观察,筛选作案目标,登机时进行尾随,登机后会将自己的随身行李与目标行李并排摆放;另一种是登机落座后,将行李放在头顶、后排以及其他视线不及的行李架上的旅客,盗贼会待飞机起飞后打开行李盖伺机盗窃。 机场公安分局表示,部分旅客登机后即看书报、睡觉,放松了警惕,再加上飞机上没有监控摄像头,盗贼容易得手,即使被发现在翻包,多以“拿错了”、“不小心碰到了”等借口进行掩饰。一旦盗窃成功,盗贼会在航班落地后很快挤到前舱,舱门一开即逃之夭夭。 机场公安分局近年来陆续破获多起重大机上盗窃犯罪案件。公安部门提醒广大旅客,乘坐飞机时不要“露富”,外出旅行时尽量少带现金,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财物不要外露。乘坐飞机时将自己的随身行李贴身保管或放在脚下,如随身行李过大也要将行李放在自己可视范围内。航班落地后,及时对装有现金及贵重物品的行李进行检查,尽早发现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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