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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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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支队昨公布十项承诺

审批时限提速四成 审批程序减少五项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 颜杰 实习生周炜玮)昨天,市消防支队通过服务窗口、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十项承诺。以后,市民办理诸多消防业务,审批时限有望提速四成,许多行政审批程序也得到有效“瘦身”。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金红兵告诉记者,此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法定审批期限为20个工作日,如今,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将审批时限压缩到12个工作日,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期限则由法定的13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

  除了审批提速,许多办理人员还将明显感受到审批程序的简化:消防部门取消了消防给水和消防车道测试、从业人员消防培训、电气检测、外墙保温材料委托检验、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等五项消防审批前置条件;非要件申报材料允许先缺项受理,审批中再补正,一些小微项目审批实行资料、流程、时限“三简化”。

  记者注意到,这次的十项承诺还包括公正透明执法,对违法情节轻微、无主观故意并及时纠正的行为实行“首查不罚”等举措。同时,消防部门也拓展了社会化救助服务的承诺,并对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的行为作出了严格约束,严禁消防机构及工作人员向企业单位和个人拉赞助、违规收费。对于所公开的承诺事项,如有违反,相关责任人将被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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