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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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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退超标办公用房是浪费吗

  □易其洋

  日前,一场以“清退超标办公用房”为目标的专项行动,正在我市如火如荼地进行。截至目前,奉化、鄞州的办公用房面积已直减20%,数万平方米的办公房被清理腾退(7月14日《宁波日报》)。

  去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停建楼堂馆所,各级官员严格按国家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配置的办公房要清理、腾退。怎么个清理、腾退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旅游说禁了就禁了,办公用房是“实物”,领导干部们一旦超标占用了,要清退起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常见的做法是,要么两个人或几个人合起来办公,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的一人一间;要么是打隔断,加门牌,将办公超占面积隔成活动室、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等;要么把超标房间重新装修,想方设法弄成符合标准的办公用房,购置新的办公设施。

  超标的往往是领导的办公室,就算有空间清退出来了,隔成了单间(有的还是和领导的共用一个门),又会有几个人“敢”到领导的门口去搞活动、开会或接待客人呢?一些房间分割出来了,因为单位办公用房本来就富余,也不会有人使用。出租吧,东一间西一块,拼不成整间、整层或整幢,谁会来租?就算有人租,办公楼里,外人进进出出,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也不是很好弄。所以,好多分割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无非是加张桌子“挂个名”,长期闲置而已。对此,有人大惑不解甚至愤愤不平:这不是极大的浪费吗?

  这是不是极大的浪费?当然是。有新闻报道说,大办公室隔断成小办公室后,原有的大办公桌、大书柜放不下了,只能重新购置,加上隔断时使用建筑材料和支付人工费,反而多出一大笔开销,这是浪费;房间分割腾退出来了,但好多只能空着不用,落灰尘结蛛网,烂得更快,这也是浪费。这样的浪费,一家单位可能是个小数目,但全国那么多单位、那么多地方加起来,数额绝对大得惊人。

  如何看待这种浪费?我以为,这是一种“不得已而必要的浪费”。说它不得已,是因为这种浪费本不应该产生。对于党政机关(包括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办公用房面积,中央早就有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但多年来规定成了“纸老虎”,一栋栋豪华办公大楼在各地拔地而起,超标使用办公房相互攀比,直至成了一个积重难返的顽症。过去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究,造成了今天的尴尬、被动和浪费,让人痛心,但也只能直面现实。

  说它必要,则是因为,这是纠正错误所必须支付的一种成本。因为超标用房是“普遍现象”、“集体行为”,纠正错误,虽说在责任上不得不“既往不咎”,更不可能“谁犯错,谁担责,谁埋单”,但至少表明了一种坚决态度,那就是,多占多用的必须退出来,哪怕是“木已成舟”,改正起来要造成新的、更大的浪费,也不能“就这样算了”。

  说“清退超标办公用房是极大浪费”,也不排除有些人别有用心,为不想改、不想退“找理由”,借助于民意的力量抵制规定的落实。但我以为,这种看法更多地是表明了许多人的一种不满和担心。不满的是,该怎么行为、办事,我们并不缺少规定和禁令,缺少的是刚性执行和严厉究责;担心的是,这种清退本就是两害相较取其轻,“没有办法的办法”,时间一长会不会“恢复原貌”?这样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如果担心有一天真成了现实,才是最让人忧心的浪费:折腾来折腾去,浪费点钱也就算了,浪费了纠错时机、浪费了民心民意、浪费了党委政府公信力,可是不易找回甚至一去不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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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