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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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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基金业协会一季度末公布首批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以来,截至6月底,宁波已有40家阳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登记备案制度的实施,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阳光私募发展驶入快车道

本报记者 杨绪忠

  

  

  私募“阳光化”提速

  长期以来,私募基金在宁波本地有丰富的土壤。宁波民间资本充足,私募基金业的发展也由来已久,坊间传说的“宁波涨停板敢死队”的盈利模式为业内众多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所效仿。在甬城,不少券商机构的营业部大户室内藏龙卧虎,一些私募基金的职业操盘手在股市中呼风唤雨,频频占据交易龙虎榜单的重要位置,近几年来更是涌现了像泽熙投资的徐翔、东河投资的叶庆均等国内知名的投资管理人。

  据宁波市工商局不完全统计,本地已经注册的私募股权类基金已超过300家,未注册而达到相当规模的私募团队数量更加庞大,大批基金管理人入驻高新区、鄞州区和梅山保税港区等。

  “私募阳光化及管理的规范化,意味着宁波私募行业大发展的时代正式到来,也意味着A股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将由散户开始向着机构化迈进。”宁波宝鸿财富管理公司总经理徐为民认为。

  带来诸多发展利好

  对阳光私募而言,身份“转正”除获得法律地位外,关键还在于未来无须借助信托、券商、基金公司,自身便可独立发行产品,投资主动权增强。

  “从长远来看,私募基金自己发产品,可以省掉很多程序和费用,而且也更容易取信于客户。”徐为民介绍,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讲,有了行业的统一监管,私募公司将和公募一样,直接受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的监管,在合规、风控方面有了统一的行为规范,投资者选择产品的基础更加牢靠,得到服务的质量也会更高。

  从行业角度来讲,私募基金正规化是对资本市场的有力补充,有利于树立私募行业的独立业绩记录。以宁波本地私募宝鸿财富为例,该公司发行的产品都是通过信托公司或证券公司的通道,独立发行后将会节省一定的通道费用和管理费用。

  宁波东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近期顺利通过登记备案,“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打造股权投资、债券投资与承销等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于一体的综合资产管理机构。”该公司总经理朱静强表示。

  机遇下有更多挑战

  阳光私募规范化带来机遇的同时,也让一些私募机构感受到了压力和挑战。

  就在基金业协会紧锣密鼓地开展备案制度之时,上周末,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私募基金的资金募集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范,其中“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报告会、短信、微信、散发传单和张贴布告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一项,让阳光私募机构业务的压力增添了不少。

  同时《办法》还对私募基金今后开展业务时面向的合格投资者设定了门槛。其中明确指出:投资于单只私募产品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投资私募产品的单位净资产不得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得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一位第三方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人员对记者表示,关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以往基本没有太多硬性规定,但是根据证监会最近发布的办法,以后就需要对投资者的资产情况作出严格评估,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阳光私募机构的风险管理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闻内存

    证监会出台

  私募基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日前就《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规范各类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办法本着与公募基金相区别的适度监管原则,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进行前置审批,而是基于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信息,进行事后行业统计、风险监测和必要的检查。

  在私募基金募集销售方面,办法规定,一是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形式,或者通过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张贴布告、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二是不得向投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收益;三是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提出了要求;四是要求投资者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截至7月4日,基金业协会已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563家,管理私募基金5232只,管理规模为1.98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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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