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底,全市完成“三改一拆”面积442.0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0.16%;截至6月23日,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22.01万平方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2.2%(7月15日《宁波日报》)。 “三改一拆”三年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原则要求是“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自2013年初开展“三改一拆”以来,我市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那么多违法建筑被拆除了,拆出来的土地该如何利用?笔者以为,在管理利用这些土地时,应以保障民生为重。 我市外来人口比例较高,其中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居住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的违法建筑里,这些违法建筑被拆除后,这些人的居住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在城中村等涉及外来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区域,违法建筑被拆除后,可考虑建设农民工公寓。这样既能为农民工提供住所,也便于统一管理,有利于社会治安,还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拆除违法建筑涉及法律问题较多、社会矛盾也比较尖锐,要平稳推进,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至关重要。有些村镇的违法建筑早已成了村民的活动场所,拆除后还需考虑村民的实际需求。比如改建成村镇中心公园、老年公寓、健身广场等公益设施,尽可能争取大家对拆违的支持,为今后的拆违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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