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姜栋 实习生 俞钰蓓 近年来,民间融资市场相对火爆,各类非法投融资事件屡有发生。其中,金融传销更是花样不断,“包装”也更具欺骗性。江东法院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该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524起,到2013年已上升为629起。其中,以民间借贷纠纷表象牵出金融传销实质的并非个案。 “包装”更加隐蔽 钱某在朋友介绍下得知了一个民间理财项目,通过把钱借给别人进行资本运作来获得高额利息。眼看朋友“赚”了不少,钱某也试着投了50万元。很快,他的账户上收获一大笔“利息”。事后,朋友悄悄对他说,多拉几个人会有“回扣”。心知肚明的钱某便开始游说亲戚朋友加入。不料去年8月,一夜之间对方“人去楼空”,连本金都化为乌有。江东法院虽然判决对方还钱,无奈人找不到,难以执行。 “这样的借贷,实质上就是金融传销。近年来,披着‘资本运作’外衣的金融传销越来越多,花样不断翻新,手段也更加隐蔽。”江东法院法官说,金融传销组织宣传的“资本运作”,有的以政府支持为借口,有的营造新的投资模式,有的在虚拟网络中实施传销欺诈等,“尤其是政府头衔、专家指导等字眼,对市民来讲很具迷惑性”。 而且,从甬上法院受理的金融传销案件来看,参与者已从以乡镇居民、失业人员为主变为有稳定职业的中高收入者,如公务员、老板、白领、各界名人等,其中不乏曾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退休人员。 天上不会掉馅饼 金融传销的频繁出现,与民间资本难寻出路有关。但是无论打着什么旗号,都脱不了传销的本质。那么,市民朋友该如何识别呢? “首先要知晓金融传销的运作方式。”法律界人士分析,从目前各地受理的案例来看,金融传销的运作方式通常以组织者或“专家”的各种演讲开始,随后借由“人传人”,短时间内宣扬独特的“理财概念”。然后引诱投资者加入,前期参与者通常能获得可观“回报”,但往往只存在于虚拟账户上。 同时,还可以通过金融传销的几个明显特征来加以识别:通常没有实体产品,要缴纳各种名目的“加盟费”,需要靠发展下线来获利。与传统的传销活动相比,金融传销由于加盟费数额大,提成高,发展较少的“下线”和层级就能牟取暴利;每逢内部有人“升级”,通常会宴请所有“下线”,使得新加盟者更感到“学习有榜样,事业有奔头”。 “归根到底,花样翻新的金融传销背后,总是有某些人‘快速发财、一夜暴富’的幻想。”法官提醒,希望市民在投资时擦亮眼睛,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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