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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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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将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所有省部级干部企业兼职必须免职到位

■现职和非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在企业兼职
■退(离)休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期间不得领取报酬和各种名目的补贴
■上市公司按规定必须支付的报酬,党政领导干部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缴

  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 去年10月,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以来,上市公司掀起独立董事离职潮,有关舆论媒体和公众对此多有关注。日前,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集中规范清理期内,全国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00多人次,其中省部级干部229人次。清理工作中,我们对省部级干部更加从严把握,以钉钉子精神将工作做实做细,对按规定应当清理的企业兼职逐一跟踪落实。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省部级干部中已履行完免职手续的有173人次,还有56人次兼职正在待企业履行相关免职程序。为体现依法行政,我们督促省部级干部本人第一时间向所兼职的企业提出辞呈,同时每月一调度,跟踪落实企业履行免职程序的情况,确保所有省部级干部企业兼职免职到位,决不允许出现该清理不清理,或者说清理但就是拖着不落实到位的情况。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是要严格执行《意见》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在企业兼职;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必须符合规定并经过严格审批,且不得领取报酬和各种名目的补贴;上市公司按规定必须支付的报酬,党政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在企业兼职的干部每年年底要将履职情况、是否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其次,要继续严格抓好跟踪落实,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分级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该清理的要落实到位,及时办理完免职手续,确保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第三,对党政领导干部隐瞒其在企业违规兼职、违规取酬,或有意拖延不按规定予以清理的,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

  为抓好上述措施的落实,中央组织部近日将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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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