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函照登
宁波日报社:
贵报7月20日头版所刊登“林荫同志逝世”一文,由于材料编审疏漏,文中“1938年7月任抗大一大队学员、副组长”,应为“1938年7月任延安抗大一大队学员、副组长”;“1949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七兵团政治部教育科科长、教育处副处长”,应为“1949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第七兵团政治部教育科科长、秘书处副处长”。
特此说明,望予刊登纠正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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