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实习生侯沁言 陈卓 通讯员于珊婉)宁海两位菜农种植了120多亩松花菜,结果基本绝收。近日,宁海法院判决销售种子的顾某赔偿两菜农经济损失6万余元。 王某、何某是农业种植户,2012年,他们看到松花菜的行情不错,决定大规模种植。 由于对松花菜的习性并不了解,同年8月,两人来到顾某经营的种子店买种子,并请教:“现在还来得及种松花菜吗?”当时,顾某给予了肯定回答。 8月中下旬和9月初,两人先后买了110包种子,分两批种了120多亩。两人费尽心力打理,最后却发现第一批种植的松花菜花球全部腐烂,没有价值。第二批也有部分腐烂,价值不大。 王某、何某彻底懵了,为查个究竟,他们请来农林局的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工作人员认为主要原因是播种偏迟,加上2013年元旦及春节期间大雪冰冻天气,天气寒冷,松花菜是被冻坏的。 看着满地腐烂的松花菜,两人一纸诉状,将种子店老板顾某告上宁海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后经过评估,损失定为60多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王某、何某对损失负主要责任。两人是首次大面积种植松花菜,在缺乏经验的情况下,未向农技部门详细咨询,在气候条件变化时,缺乏对农作物的生长进行预估并做好防护措施。 而顾某在销售种子时,告知的种植时间存在一定失误。但他仅是种子经营户,专业技术不强,仅有一般的指导义务,故承担一部分责任。 据此,法院最终判决顾某赔偿10%的经济损失,即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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