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县对领导干部下班后的生活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由退休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和社区负责人等组成的100名干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并定期向组织部门汇报监督情况(7月24日《北京青年报》)。 这项反腐举措一经亮相,便引发网友热议。绝大多数支持者认为,在腐败手段不断翻新的当下,将监督触角延伸到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以外”,比监督“八小时以内”可能效果更好。而反对者则认为这是在“作秀”,因为监督员缺乏监督手段也没有纪委的权力,注定是“费力不讨好”;更有人称这是“阴招”“损招”,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不错,领导干部也是公民,也有隐私权,但领导干部不是普通公民,而是手握公权、可以支配公共资源的公众人物,其“八小时以外”只要关乎公共利益,就理当受到监督,也应该“让渡”出一些隐私权。从已经发生的诸多事实来看,少数领导干部不可告人的交易,已逐渐从办公场所转移到了酒桌上、K歌房或宾馆、家里,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办酒等不正之风,也多发生在“八小时以外”。这些干部就如“变色龙”,“八小时之内”道貌岸然,“八小时之外”庸俗不堪,什么样的人都敢交、什么样的饭都敢吃、什么样的地方都敢去、什么样的东西都敢拿,不监督怎么行? 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以外”,能让官员心存敬畏,时时处处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这不仅是对以往工作偏差的纠正,也是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负责;不仅有助于防止用人失察、带病上岗、边腐边升等现象发生,也许还能顺藤摸瓜,捕到“苍蝇”,捉到“老虎”。唯如此,更多的八小时之内的“正人君子”、八小时之外的“花花公子”才会尽快原形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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