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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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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拍卖后,冒出两追债人

原来是作伪证欲瓜分款项

  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韩淑静 方照 实习生蔡星)当法院强制拍卖债务人名下的房产后,一夜之间,新冒出两位债权人,要求瓜分拍卖后的款项。这些借条是真是假?经调查终于发现其中的猫腻。日前,奉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多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1998年6月,奉化法院对王某与沈某的债务纠纷一案作出调解,由沈某承担还款责任,但沈某一直未还。2011年,王某发现沈某夫妇在宁波市区有房产,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年8月,沈某夫妇的房产被查封,法院于去年5月依法实施拍卖。

  之后没多久,沈某的妹妹向法院起诉,要求哥哥归还2009年至2012年间借她的8笔借款,共计45万元,另加利息近13万元。3天之后,沈某妻子林某的朋友吴某某也向法院起诉,称林某2010年向其借款16万元,至今未还。这两笔还款,加上债权人王某的借款,都将从拍卖的房产款中按比例分配偿还。 

  王某获悉后,感觉事有蹊跷,遂于去年8月向奉化检察院提出申诉,称沈某妹妹以及林某朋友有造假的嫌疑,帮助沈某逃避履行还债义务。 

  经多方取证调查,检察官发现了暗藏在背后的猫腻。沈某以前曾向妹妹借过38万元。为让王某少得还款,他便与妹妹串通,虚构了一张7万元的债条。林某也确实向朋友吴某某借过16万元钱,但一直按约支付利息,不存在欠债不还的违约情况。在事实面前,4个人交代了制造假借条、虚构假债务的犯罪事实。 

  今年6月,奉化警方将4人移交给奉化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认为,沈某和妻子林某,涉嫌构成妨害作证罪;而沈某妹妹和吴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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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