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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3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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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心愿一朝了

本报记者 龚哲明 通讯员 蒋颖 龚燕

  近日,从千里之外回故乡小住了一月的七旬老人王师傅,带着对奉化公证处满满的感激之情踏上了归途。

  事情还要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讲起。那时候,王师傅兄妹三人先后离开奉化,外出求学并留在外地工作。由于路途遥远,家中年老的父母无人照顾。在这困难时刻,王师傅的义兄李某及时出现,帮忙照顾王家父母,解决了王师傅三兄妹的后顾之忧。特别是李某的长女李小妹(化名),为了更好地照顾王师傅的继母张某,更是搬去与她同住,几十年如一日,代替王师傅兄妹尽孝道,直至1999年张某安然离世。

  对义兄李某一家,王家三兄妹一直有一份深深的感激之情,希望把继母张某留下的一处农村房产的一半赠与李小妹。今年6月,王师傅受兄妹所托回故乡处理此事。

  但是,遗产捐赠并没有王师傅想象的那么简单,当王师傅和李小妹来到奉化公证处要求办理公证时,问题出现了。尽管公证处工作人员十分感佩李小妹的无私之情,也理解王师傅的感恩之意。可是,在查验相关证据后,却出现了无法办理的情况。原来张某去世后未留下任何遗嘱,李小妹也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无法直接参与继承张某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张某无其他直系血亲也未留遗嘱的情况下,只有王师傅兄妹三人才是法定的继承人。

  看着王师傅落寞的神情,公证处工作人员心头很不是滋味。于是,在查找法律条文后,公证处建议王师傅三兄妹在完成遗产继承公证后,再行解决房产遗赠问题。

  最终,王师傅在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通过遗产公证继承了继母张某的房产。同时,为使王师傅百年后,李小妹能够顺利获得他赠送的房产,公证处又为他办理了遗赠公证。至此,王师傅十多年的心愿终于在奉化市公证处的帮助下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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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