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省委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双驱动四治理”决策部署,现就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乡治理水平,作出如下决定。 一、牢牢把握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提升城乡治理水平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城市化取得快速发展,城市化率从2000年的55.7%提高到2013年的69.8%。特别是2006年省委提出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以来,城市化发展更加注重质量,城市服务功能日益增强,居民生活品质持续提高,城乡统筹走在全省前列。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为人口城市化滞后于土地城市化,市域空间布局不尽合理,中心城辐射带动能力较弱,城市经济综合竞争力不强,城乡面貌与群众期望相差较大,缩小城乡差距任务还很艰巨。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乡治理水平,是完善城乡统筹发展机制、推进城乡一体化,做大做强城市经济、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四好示范区”的必然要求。必须深刻认识新型城市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阶段特征和发展要求,遵循发展规律,抢抓发展机遇,充分释放城市化潜力,着力提升城市化对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带动能力。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中央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建设“两富”、“两美”浙江的部署,深入实施市委“六个加快”战略和“双驱动四治理”决策,大力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人的城市化为核心,以转方式提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综合素质,着力改善城镇生态面貌,着力增强城市承载能力,着力做大做强城市经济,着力提升城乡治理水平,为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以人的城市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使全体市民共同参与新型城市化、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全域统筹、优化布局。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安排城乡开发建设、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优化城市布局和形态,加强事权管理,提高市级调控能力,着力推进城乡规划建设、要素配置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 ———坚持项目带动、产城融合。充分发挥项目对城市化的支撑带动作用,全面实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五水共治”、现代产业培育、城市功能提升、民生福祉改善和发展基础强化“五项工程”,注重产业功能区提质发展,促进人口、产业、功能、生态相协调,实现产城融合。 ———坚持智慧管理、绿色发展。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先进信息技术全面融入新型城市化,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积极推进信息化和城市化同步发展,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宜居宜业城市。 ———坚持文化传承、彰显个性。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底蕴,延续传承城乡历史文脉,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名宅保护,促进建筑风貌与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相协调,建设底蕴深厚、开放包容、特色彰显的人文城市。 ———坚持改革开放、试点示范。以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推进人口、土地、财税等重点领域改革,完善规划、建设、投融资等管理体制,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有利于城乡治理的制度体系。发挥港口等比较优势,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开放层次和水平。 (四)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市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城市经济取得突破性发展,公共服务供给持续改善,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实现城市发展由规模扩张为主向功能提升为主、城乡关系由二元结构向一体化、城市建设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城乡治理由政府主导向多方协同转变,走出一条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绿色智慧、人文个性的具有宁波特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基本建成现代都市、经济强市、开放门户、幸福之城和文化名城。具体目标为: ———城市发展更具质量。【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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