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正伟 通讯员江赟)增加业务办理地点、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为了便利进出口企业,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宁波海关近期对宁波口岸进出口货物通关监管模式进行了全面优化,一系列新举措今起实施。 以往,企业在宁波口岸进出口的货物基本集中在现场业务处报关,有些企业认为选择性太少,不太方便。对此,宁波海关在现场业务处、开发区办事处、余姚办事处、慈溪办事处、鄞州办事处、镇海海关、保税区海关、北仑海关、大榭海关、象山海关、机场海关、梅山海关等12个隶属关(处)开展报关、纳税、放行等业务,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货物进出境地、企业注册地和集中报关点选择最方便的报关地。 此次宁波海关对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放行流程也进行了优化。今后,企业进出口货物既可以在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查验,也可以在企业注册地海关查验。而根据“属地报关、口岸验放”、“属地报关、属地放行”通关模式,今后企业在企业注册地海关办理报关、放行手续后,可以直接到港区码头提取进口货物或对出口货物装船。此外,在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慈溪出口加工区、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梅山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的保税货物,企业就近向特殊监管区域所在地海关申报。 针对小批量、多票出口拼箱货物,宁波海关明确,企业可以向现场业务处、北仑海关申报,也可以向负责拼箱监管场所查验业务的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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