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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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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铁门隔开邻里情

法院判决:拆除

  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陈文铮 卢文静 实习生蔡星)通往二楼的楼梯口被安上了铁门,楼上楼下两家人为此结怨,并闹上了法院。

  9年前任阿姨一家搬进了位于余姚阳明街道的新房子里。这幢新房子共两层,任阿姨家住一楼,二楼住的是邻居朱阿姨。刚搬进来时任阿姨就发现,通往二楼的楼梯口被楼上人家安装了一道铁门。日子一长,这道铁门最终成了两家争吵的导火索。

  搬进新房子没几天,任阿姨发现铁门影响了自己家倒垃圾。原来,楼梯上有个垃圾回收口,是给居民放垃圾的。但由于有了这道铁门,以致任阿姨没办法使用这个垃圾回收口了,每天只能将垃圾带到外面的垃圾桶去,这给任阿姨带来了不便。

  去年10月,余姚发生了百年一遇的水灾,大水也侵袭了任阿姨家。当时任阿姨想上二楼躲避一下大水,可铁门却无情地将她挡在了门外。

  接下来,任阿姨又发现自己家的厨房顶上出现了大量黑霉斑。厨房上面正好是朱阿姨家的卫生间,任阿姨怀疑朱阿姨家卫生间漏水。但是朱阿姨不承认,还说是任阿姨家的墙漆不好。

  又过了1个月,霉斑越来越多,最后任阿姨家的橱柜也受潮、隆起、断裂,而且可以清晰地看到从楼上渗漏下来的水迹。任阿姨再次敲打铁门,但朱阿姨没有理会。后来任阿姨又多次找居委会,无奈社区干部来协调,朱阿姨也都不出面、不接电话。

  今年2月,任阿姨来到余姚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楼上邻居朱阿姨消除漏水隐患,赔偿装修费用1882元。最后,考虑到双方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任阿姨放弃了赔偿装修费的诉求,但要求朱阿姨排除漏水、拆除铁门。

  朱阿姨坚称铁门是为了防盗,和楼下任阿姨家没有任何关系。考虑到是邻居,法院希望双方进行调解,但被楼上楼下两户人家拒绝了。

  7月31日,余姚法院判朱阿姨家拆除在一楼通往二楼的那道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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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