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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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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录音录像

慈溪法院尝试无笔录庭审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王颖 孙巍栋)慈溪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值得关注的是,庭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不另设书记员记录庭审笔录,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据悉,这样的无笔录庭审在全市尚属首例。

  原告王某诉被告朱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案情较为简单,案件标的额较小,慈溪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开庭前,承办法官对到庭当事人进行告知,法院将对本案庭审采取全程录音录像,不另设书记员记录庭审。书记员在宣布法庭纪律后,随即离开法庭,法官独自审理案件。

  “目前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案件呈爆炸式增长,许多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庭审记录占了书记员大量时间,使得庭审效率较为低下。”慈溪法院副院长余玮介绍,改革后的无人记录并不代表不记录,数字法庭会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的法庭陈述能够完整地保存下来,既确保了客观性,又节省了大量记录、校对工作,提升了法庭庭审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当然,因没有庭审笔录供庭后查询翻阅,因此主审人必须在庭前做好充分准备,熟悉案情,在庭后应尽快起草法律文书,及时裁判。”

  该案当事人王某认为,这种庭审方式全面、客观,整个过程中的陈述不用等书记员记录,使得陈述能够连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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