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焦川)一男子因醉驾被民警抓获,后悔不已。之后,该男子因举报他人酒驾而获轻判。 胡某今年35岁,镇海人,平时做点小生意。今年3月,胡某陪生意伙伴在镇海区庄市街道某KTV喝了4瓶左右的啤酒,临走时他本想找代驾,可连着找了两名代驾,对方都说在忙,没空接活。 胡某坐进车里,休息了一会儿后,心想自己的家离得不远,应该不会这么巧碰到交警。经过几分钟的思想斗争,他决定开车回家。 车子开出不久,胡某就看到前面警灯闪烁。呼吸式酒精测结果显示,超过醉酒标准的两倍多。 今年5月,被取保候审的胡某应朋友的邀请去饭店吃饭,发现邻桌一男子喝酒喝得连路都走不稳,之后骑上停在门口的二轮摩托车走了。想到自己之前的行为,也担心那名男子因酒驾而造成意外,胡某马上拨通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日前,镇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因其悔罪表现良好,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最终判处胡某拘役一个月、罚款两千元。 而被胡某举报的汪某,在离开饭店不久即被民警拦下,经测试已构成酒驾,后被镇海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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