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郑培金 实习生俞钰蓓)在涉检信访“第三方”的解释、帮助下,来甬务工的董某终于放弃因故意伤害赔偿金迟迟不到位而进行的上访申诉。近日,江北检察院在原有涉检信访案件律师介入制的基础上,首次尝试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心理咨询师等纳入“第三方”,构架起系统性的“涉检信访第三方力量介入机制”。 “一些信访人对检察人员存有不信任,导致其对处理结果持怀疑态度。而律师、人大代表、社区干部等作为中立的个体,易赢得群众信任。因此我们通过逐步探索,构建了系统性的‘第三方’介入机制。”江北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为民介绍说,新出台的《涉检信访案件第三方介入制度实施办法》,不仅明确了第三方可介入事项范围与职责,还明确了检察机关职责,以及与有关部门协调介入事项。 据悉,为方便信访人自主选择“第三方”,江北检察院还建立了“信访工作第三方力量人才库”,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截至目前,已成功处理了多起涉检信访事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