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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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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电源产品实行3C认证

  近期,国家认监委发布2014年第23号公告,对原有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调整修订,LED电源等产品被纳入CCC认证(中国强制性认证,也简写成“3C认证”)范围,新版实施规则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与原有认证实施规则相比,新规则在使用产品范围方面做出了调整:一是在“照明电器类别———镇流器种类”项下增加“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两个产品,即LED电源产品将进入3C认证阵营;二是在“低压电器类别—漏电保护器种类”项下增加“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插座式剩余电流电器”一个产品,并在“低压电器类别—断路器种类”项下增加“家用和类似用途的B型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家用及类似场所用带选择性的过电流保护断路器”两个产品;三是在“电线电缆类别”项下增加“因JB/T8735.2-2011、B/T8734.2~.6-2012标准换版新增的产品规格型号”。

  按照公告要求,自新版规则实施之日起,对新受理的认证委托业务,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新版规则实施前已经颁发的有效3C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指定认证机构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采取到期换证、标准换版、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予以完成,过渡期为一年,即新列入实施规则的产品自2015年9月1日起,未经认证将不得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为此,提醒相关企业,及时确定自己的产品是否属于新增3C认证产品范围,对即将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要提前做好产品相关检测、认证标准的收集,立即开展产品质量摸底测试,尽快更改设计落实不符合项目的整改,一旦条件具备,迅速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3C认证,避免因认证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市场损失。(谢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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