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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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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绿种菜当禁

  朱泽军

    据《宁波日报》报道,在本市不少老旧小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有些居民把花草铲了,将绿地变成了自家菜园。而据笔者了解,不仅是老旧、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有居民毁绿种菜,一些交付时间并不长的小区,也有这种现象。

  毁绿种菜现象之所以较普遍,一是因为部分市民存在认识误区,认为这么做只为打发时间、增添生活乐趣,并不图利,无可厚非。二是管理上存在一定难度。物业人员没有强制权,又与当事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发现类似现象,只能温和劝阻,没有更好的制约手段。时间一长,只好熟视无睹,任其发展。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宅小区禁止下列行为:侵占或损坏绿地、花草树木、园林小品……”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被少数人用来种菜,其实就是“损公肥私”,极易引发矛盾。很显然,这种行为是被禁止的。

  就生活环境来说,生活在同一小区的居民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每个人都应明白,满足个人爱好不能破坏公共利益、损害他人权益,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限定。对此,小区的业委会、物管部门应齐心协力,积极作为,加强管理,及时说服劝阻。对不听劝告者,则应不怕麻烦,拿起法律武器,以维护更多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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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