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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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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要闻

  市直机关工委以知识竞答活动推动

      日前,市直机关工委按照“逐级传递、人人参与”的要求,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机关中组织开展了“正风肃纪”知识竞答活动,共收到各级机关在职党员干部答题卡近6万份,同时收到社会群众投送的竞答卡2100余份,答题平均准确率为96.8%。通过活动,全市各级机关党员干部普遍接受了一次作风纪律再学习、再教育、再整改,有力地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各项纪律要求的严格落实。(刘 丰) 

  市直机关推行党员“锋领指数”考评管理

  近日,市直机关工委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出台了《市直机关开展党员锋领指数考评管理 深化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实施办法》。

  办法包括总体要求、指数设置、考评标准、考评程序、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明确党员锋领指数设置的具体内容为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一票否决”事项;明确锋领指数考评标准分为“锋领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四个等次。锋领党员在锋领指数考评得分90分以上的党员中产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数的15%;得分在60分以上且未被评选为锋领党员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连续两年被评为警示党员或年度内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为不合格党员。明确锋领指数考评程序为规范记录、半年亮绩、年度考评、结果公示四个步骤。(宋春土) 

  市直机关工委对开展“节俭养德”活动提出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市直机关率先开展好“节俭养德”活动,近日,市直机关工委印发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坚持教育引导与实践养成相结合,坚持集中活动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持续抓教育,日常见行动的总体思路,围绕“节俭养德,带头行动”这一主题,以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为载体,在市级机关及广大干部职工中,广泛扎实地开展“节俭养德”活动。要坚持教育先行、实践为重的原则,把“节俭养德”活动抓在日常、抓住细微、抓出实效,通过活动开展,使市级机关牢固确立节俭理念,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树立清廉节俭的良好形象;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对节俭节约的认知认同和自觉自律,提高道德修养。

  (工委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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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