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国际材料及试验学会发布《婴幼儿摇篮安全规范》(ASTM F3084-2014)。该标准规定了婴幼儿摇篮产品的安全要求、测试方法、标签标识等方面的内容,以保证看护人及婴幼儿的使用安全。根据该标准,婴幼儿摇篮主要指供0-6个月大、没有能力自主站立的婴幼儿卧或躺的护理设备,可来回摇摆;改装后可供婴儿使用至2岁半。同时,婴幼儿摇篮必须具有约束装置。 据悉,儿童产品突破重重贸易壁垒,逐渐发展成为宁波地区外贸出口的重要支柱,在欧盟及新兴市场中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据统计,宁波口岸输往美国的包括婴幼儿摇篮在内的儿童产品近年来保持强劲的增长动力,年均出口额超过2亿美元。 为此,提醒相关企业:一是抓紧搜集、了解新标准内容要求,及时将新要求落实到产品质量管理中;二是对产品原料、工艺等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体系,升级原材料,加强对原辅材料中增塑剂含量的控制,将新法规要求落实到合格供应商评定、原辅料检验等工作中,着重核查材料成分、质量等级和合格证明等相关信息,从源头降低不合格品产生风险;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技术部、品管部等关键环节人员的敏感性,在日常工作中控制产品风险;强化首件管理,及时将新产品送到具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新产品合格。(王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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