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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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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天拔掉1004颗
高速公路广告“钉子”

  本报讯(记者包凌雁 通讯员孙祺)用两个月时间,拔掉高速公路上1004块违法高炮广告。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全省公路边“三化”和“三改一拆”工作再次重拳出击,目标瞄准高速公路两边众多的违法广告牌。

  截至7月底,宁波完成“三改”总建筑面积1008.25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889.24万平方米,完成全年拆违目标任务的88.92%。但细心的车主可能注意到了,高速公路两边的“高炮广告”依旧高高竖起。

  拆违法广告牌、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的违法广告牌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因为每一块广告牌背后有着复杂的利益关系。据业内人士透露,在车流量大的高速公路沿线,一块双面体的高炮广告牌,年广告收入高达百万元。“这是公路‘三改一拆’的一场硬仗,但是必须要坚决完成。”市公路局高速路政大队负责人说。

  据悉,需要拔掉的违法广告牌主要竖立在高速公路用地(公路两侧隔离栅以内)和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公路用地外缘向外200米以内)。截至本月,全市高速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共有广告牌1004块,包括违法广告牌837块以及即将到期的广告牌167块。这些广告牌,都将在10月底前彻底拆除。

  广告牌拆掉后还能再设吗?记者了解到,市政府此前已经发布了《关于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对公路用地范围内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外怎么设立均有规定。比如高速公路主线两侧建筑控制区外(即高速公路边缘30米以外)纵向间隔2公里内广告设置不宜多于1处,而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即高速公路边缘30米以内)禁止设置广告设施,高速公路主线两侧用地范围内及跨线桥、收费站区域一般不宜规划设置广告设施;城市中心区域范围内,未经专项规划允许,禁止设置高立柱广告设施。

  副市长王仁洲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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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