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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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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气瓶去讨钱
一时冲动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陈文铮)谈好的加工费被“打折”,男子一气之下,抱着液化气瓶扬言要和老板同归于尽。

  夏某36岁,来自江苏,这几年一直在余姚帮人做裘皮加工。去年5月,老板黄某找到他,双方口头约定:加工1000件裘皮服装,每件加工费430元。今年1月16日,夏某前去讨要加工费,但黄某说,按已交货的340件结账,剩下的660件因市场不景气,不用加工了。夏某坚持认为,既然当初谈好的,就该继续履行协议,双方最终不欢而散。

  事后夏某越想越气。第二天,他来到黄某的裘皮店,再次讨要加工费。争吵中,他突然冲进了裘皮店旁边的厨房,抱着一只液化气瓶出来,大叫要和老板同归于尽。周围人苦劝无果,夏某猛地打开气瓶阀门,液化气一下喷了出来。幸好店内一位员工奋力夺下气瓶,关上了阀门。

  夏某仍和黄某争执不下,他趁人不备又抱起液化气瓶,试图再次打开阀门,并从身上掏出打火机打着了火……在场的人都吓出一身冷汗,赶紧上前夺下夏某手中的液化气瓶。这时,民警赶到,将夏某抓获。

  昨天上午,余姚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遂),判处夏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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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