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2013年度市级统筹区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申报工作,将于9月1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进行。补助标准:专科学历每人36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6000元。 本次补贴对象主要为3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宁波生源毕业生,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究生,与宁波签订人才智力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要领取补贴,高校毕业生须符合这些条件: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被我市中小微企业录用;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为同一家企业,同时需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 各地人力社保经办机构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款项转至所在地申报企业账户后,由企业发放给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同时,对于一些符合申报条件但已离职的毕业生,由原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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