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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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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红火,有赖文化

□石上流

  近日,市委书记刘奇夜探宁波“月光经济”,一路考察了文化广场、世纪东方广场、三江口和老外滩,提出让“月光经济”成为宁波经济新的增长点,让广大市民享有更好品质的生活(8月22日《宁波日报》)。1992年,笔者刚到宁波工作时,就曾发表过有关延长宁波公交夜班车时间、改变夜市冷清现象的时评。如今20多年过去了,人们仍在期待夜市红火,说明发展“月光经济”时不我待。

  发展“月光经济”路在何方?刘书记的夜探行程与有关谈话实际上已给出了答案。他考察的四个地方中,文化广场和老外滩与文化直接相关。考察谈话也有4个要点与文化有关:提出发展“月光经济”应顺应市民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是总要求,即夜市不仅是购物或吃喝,应有更高的“精神文化需求”,比如看电影、观演出等;作为一种惠民乐民经济,它“要突出特色、以特色品牌来集聚夜市的人气”,而特色品牌离不开文化创意;提出“我们要科学规划布局,打造吃、住、行、游、购、娱一体的‘月光经济’”,这其中就涵盖不少文化元素;提出应建设一批“商旅、商文、商娱、商体”相融合的特色夜市街区,每个概念的后者也均属于文化范畴。

  笔者以为,夜市实质上可分为两类:一是文化类夜市,与文化直接相关,如影剧院等;一是商贸类夜市,在文化型营销已成主导营销方式的当下,它也与文化相关。商业与文化创意相结合是当今“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趋势的内在要求。早先地摊式的和义路夜市落后于时代,被淘汰是必然的,而杭州吴山路夜市则值得仿效。由此我想到,邻近老外滩的宁波美术馆可否夜间开放,让逛街市民顺带“享受文化”?如效果不错,其他文化场馆亦可效仿,以共同助力“月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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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