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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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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说” 规范“商” 主动“办” 倒逼“评”

象山迈出“和村惠民四步法”

  本报讯(记者王量迪 象山记者站俞莉 陈光曙)近日,象山县用5年时间探索实践的“和村惠民四步法”,受到参加“2014全国党刊宁波行”活动专家的高度评价。在现场考察墙头镇溪里方村后,专家们表示,“四步法”通过公开“说”、规范“商”、主动“办”、倒逼“评”,有效推动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排解民忧。

  自2010年全面推行“村民说事”制度以来,象山陆续推出了“村务会商”、“民事村办”、“村事民评”等一系列制度。据象山县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和村惠民四步法”就是整合这些现有制度,形成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党员干部为主体,群众广泛参与的融农村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民主为一体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

  “四步法”中,源自西周镇下芭蕉村的“村民说事”,是让群众大胆充分地把意见讲出来;源自茅洋乡李家弄村的“村务会商”,是村里的事情通过集体商量来决定;源自泗洲头镇墩岙村的“民事村办”,是群众的事情让干部主动来帮办;源自定塘镇后洋塘村的“村事民评”,是村务工作成效由群众说了算。溪里方村支部书记方岳兴坦言:“‘四步法’全部出自基层农村,可操作性强又深受村民欢迎,它让原本藏在‘玻璃罩’里的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装进‘笼子’里,让村干部清清白白为村民办实事。”

  “和村惠民四步法”的实施,让象山农村治理走出了一条新路径。制度化的治理模式,有效解决了原本能人治村存在的“一言堂”等现象,在“党组织领导、村代会决策、村委会执行、村监会监督”的新架构下,形成了党组织引领推动、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基层群众广泛参与的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和谐为民的新机制,许多苗头性问题、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保障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据悉,一年来,象山全县矛盾纠纷平均调处率达98.9%,农村信访率同比下降31.8%,28个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得到整顿转化,同时成功创建服务型农村基层党组织432个,累计帮助群众办理各类事项3.15万起,办结率达98.9%,办结时间平均减少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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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