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静雅)记者昨日从市文明办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任务落实、提升创建“为民惠民靠民”工作实效,市文明办将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推诿扯皮的部门将实行举牌问责,追究相关责任。 在今年3月18日召开的我市文明委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文明委主任卢子跃和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委等14个部门签订了《创建重点工作目标责任管理书》,明确了各部门创建任务和重点。7月31日召开的全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对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市两办印发的《宁波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实施方案》,文明城市创建每项测评内容都有相应的责任主体。从工作进展来看,各地各部门认真按照职责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城区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有了较大提升。但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够的问题,存在工作盲点和薄弱环节。对此,市文明办将进一步强化责任对账、督查问责制度,问责方式包括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责任人、抄送相关领导和责任部门、年终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扣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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