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安蓓 赵超)国家发展改革委2日称,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车险费率折扣幅度,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已查明,对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及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总计1.1亿多元罚款。 根据群众举报,发展改革委对浙江省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不低于0.95;对上年有赔款的9座以下客车按车价分别使用折扣系数,其中50万至100万元的不低于0.9,100万元及以上的不低于1”,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 发展改革委称,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涉案财产保险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 发展改革委表示,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是本案价格垄断行为的主要策划者、组织者,财产保险公司违法责任较轻。因此,发展改革委依法对负主要责任的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处以50万元的最高额罚款,对负次要责任的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上一年度商业车险销售额1%的罚款,共计11019.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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