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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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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爱“臭美” 妻子诉离婚

  庄豪 绘

  常说“七年之痒”这道坎很难过,而王女士和李先生夫妻之间的“七年之痒”原因更让人啼笑皆非:丈夫太爱“臭美”。

  王女士今年35岁,丈夫李先生年长三岁,两人的婚姻刚步入第七个年头。据悉,两人都是二婚,各自带了孩子组成四口之家。

  起先,生活如意美满,但渐渐地,两人互相看不顺眼。今年8月初,王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这是为何呢?

  王女士说,李先生实在太爱“臭美”,刚认识时还觉得男人喜欢打扮自己,说明做事仔细、爱干净。可这些年下来,“臭美”的毛病居然越演越烈,让她忍无可忍。“丈夫每天出门前要在镜子前花半天时间,衣服换来换去,我一个女人都没他这么磨叽。”王女士颇为不屑地说,“他还隔三岔五做个面膜、脸部护理,一打扮就完全没有时间观念。”

  王女士表示,有时定好时间出门,就因为李先生爱打扮,会延误一两个小时。而且打扮时间长了,做家务的时间就少了,两人为此吵了好几次。这次,他们本打算带孩子出门旅游,结果因丈夫打扮太久误了火车。此事也成了闹上法院的导火索。

  但李先生认为,这是他对美的追求,是享受生活的一种方式。妻子身为女人,更应该理解包容。李先生说,他既不吃喝嫖赌,也没有常年在外应酬,只是喜欢把自己收拾得干净、齐整,这已经属于新好男人了。王女士实在是太吹毛求疵。

  在法官开解下,王女士道出了心声:她并不是完全不让李先生打扮,但他缺乏应有的时间观念,而且平时太过注重修饰外表,影响了正常的家庭生活。

  李先生听后沉默了。法官趁热打铁,劝解双方只要互相改变一下,日子仍可以好好过。李先生也表示他不想离婚,可以克制在打扮方面花费的精力。

  最终,王女士在丈夫表明心意及作出改变的承诺下,同意暂时不离婚。昨日,她撤回了起诉。(文中均为化名) (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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