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公布一项最终规则,为婴儿配方奶粉生产商订立了婴儿配方奶粉优良制造规范,包括必须对奶粉进行沙门氏菌及阪崎克罗诺杆菌等病原体测试,严格遵循品质控制程序(例如在推出市场前的最终产品阶段及保质期完结时须进行营养含量测试),在推出新配方时(包括配方出现重大改变时)应如何及何时通报美国FDA等规定。 此外,美国FDA还公布了一份最终指引文件,文件列出了证明产品符合品质要素规定(如产品含有足够的蛋白质含量,足以供婴儿正常生长所需)的所需证据和相关的记录,以及自愿提交公民申请书以证明婴儿配方奶粉符合品质要素规定的程序,生产商据此来证明产品符合最终规则内的品质要素规定。 根据该规则,生产商必须自2014年9月8日起符合最终规则内的若干规定,其他规定则自2015年11月12日起生效。因此,提醒相关出口企业,按照规则严格控制生产制造过程,做到各环节不缺不漏,并且做好相应的记录,确保产品符合进口国的品质要求。(李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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