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余宁 三年前,“小巷法官”在鄞州诞生。作为司法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种探索,鄞州法院的65名小巷法官,以他们的热情和专业知识,写下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成功案例,悄然改变着社区居民的生活,“小巷法官”也因此被称为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典型。 禽流感时期,鸽子不再飞 今年新年临近之际,江浙一带再次爆发禽流感病毒。鄞州惠风社区的居民门有点人心惶惶,因为7号楼的养鸽专业户刘某在家里喂养了上百只鸽子,为此,小区居民强烈要求刘某把鸽子迁出去。但刘某表示,自己是信鸽协会会员,养鸽子完全合法。双方争执不下,有居民称要“拿枪把鸽子一只只打下来”。 鄞州法院法官陈文生就住在这个社区,他登门与刘某沟通。对方冲着他说:“你们尽管把鸽子打死,打死了我去法院告你们。” 陈文生笑着对他说,养鸽子本身确实不违法,但现在是非常时期,是否还能养就需要研究。 刘某说:那么多鸽子,你让我怎么处理,难不成都烧了?陈文生表示,可以帮他想办法另外找地方养这些鸽子,同时答应做其他居民的工作,以改变双方之间那种紧张对峙的状况。 接着,陈文生帮刘某在郊区租了一个空置的厂房,鸽子顺利“搬家”,小区又恢复了以前的宁静。 [解读]2011年7月,鄞州法院任命居住在彩虹社区的5名法官为“小巷法官”,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等服务,掀开了“小巷法官”活动的序幕。由于形式的新颖且效果显著,“小巷法官”受到媒体关注,并获得了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2012年7月,“小巷法官”活动被推广到鄞州的12个社区,小巷法官也增至65名。 小巷法官陈文生表示,“我很喜欢小巷法官这份‘兼职’工作,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帮助自己所在社区的居民是一种快乐。因为我是法官,又是他们的邻居,他们信任我,这两种优势让我可以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 久拖未交的物业费结清了 2014年新春到来之际,东湖花园内河上飘起了3只充气“大黄鸭”,成为小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据了解,这是东湖花园十几户业主共同集资购买的。 “现在小区物业公司服务水平提高了,小区环境治理得不错,我们心情也舒畅了很多,心甘情愿自己花钱,给小区增加一点过年气氛。”一位业主说。 然而,在2012年,东湖花园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很尖锐,物业公司为业主拖欠物业费而头疼,而业主也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不满。2012年底的一天,东湖社区(东湖花园所在社区)的3名小巷法官来到该社区的“小巷法官办公室”,召集物业公司负责人、拖欠物业费业主代表,召开了恳谈会。 业主代表先“开炮”: “物业公司什么时候能及时把垃圾桶清理干净,我们什么时候交物业费!” “小区公共设施破坏严重,有的已经很陈旧了,一直没有换。” 说到公共设施,物业公司负责人来了劲:“我们也想换新的,但你们业主不交物业费,哪里有钱买新的?” 鄞州法院法官陈高龙对物业公司负责人说,那么多业主不肯交钱,你们的服务可能存在着不足,首先应向业主表明改进服务质量的意愿,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可以先从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共有部分管理这些不需要额外花费的事做起。这样,业主就会改变看法,就愿意把物业费交上来。 物业公司负责人立即表态,愿意在一周内出台物业管理整治方案。业主代表们也表示,只要物业公司改变态度,保证不再拖欠物业费。 物业公司着手整改,小区面貌有了明显改变,其管理服务质量得到了居民们的认可,拖欠的物业费也结清了。 [解读]拖欠物业费的现象比较常见,2012年12月,鄞州区的五家物业公司曾就物业费纠纷先后起诉至法院,被诉业主达1041户。 由于物业欠费纠纷数量大,在司法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以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效果不佳。此时,小巷法官就以其独特的“属地优势”,担任起化解物业纠纷的“老娘舅”。小巷法官们纷纷深入社区,召集物业公司、欠费业主代表进行座谈,为双方做调解工作,促成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 社区维权组织的诞生 去年下半年,鄞州区学府一号小区新成立的业委会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了新的物业合同,在小巷法官的指导下,许多原本向物业公司倾斜的格式条款被修正,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原本只在《物权法》中才能见到的“业委会”终于在自己身边出现,很多业主颇感满意。 而在2012年,学府一号小区还没有成立业委会,很多居民甚至不知道业委会是干什么的,是小巷法官悄悄改变着社区居民的生活。 鄞州法院民三庭法官薛海蓉住在学府一号小区。去年4月初,社区居委会向她反映,小区一直未成立业委会,也没有召开过业主代表大会,原先的物业合同在半年后就要到期了,希望她这个小巷法官能指导小区把业委会建立起来,在法律程序上予以把关。 薛海蓉立即答应下来。她经过调查,并与其他小巷法官进行了研究讨论,然后向居委会提交了一份详细的方案。经过一个多月的筹备,去年5月,学府一号小区首届业主代表大会召开,社区业委会筹建工作圆满完成。 [解读]以法官的专业知识,帮助建立业委会,显然有事半功倍的效果。由于这个案例的成功,去年9月,学府一号小区所在的首南街道再次邀请小巷法官,共同商议在社区内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三位小巷法官起草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运行方案》,并成立了“阳光天平工作室”,为街道和居民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切实发挥小巷法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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