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都市新闻·民主法制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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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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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法官”
为何充满活力?

  ■法眼观潮  牧 野

  鄞州区“小巷法官”的经验受到了人们的关注,并成为新时期“枫桥经验”的典型代表,其中原因何在?

  首先,“小巷法官”既专业又亲民,契合了我们这个时代对专业技能与人情味的双重需求。对于社区居民而言,“小巷法官”不仅是免费的法律专家,也是懂得人情世故的朋友,这是他们受到欢迎的基础所在。

  “小巷法官”活动推出的初衷是让居住在社区的法官,利用其居民的身份,为邻里们提供方便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通过他们的调解,把各种矛盾和纠纷尽可能地消灭在萌芽状态,或者通过有效的法律咨询实现矛盾的自我修复,这符合“枫桥经验”的特点,也符合通过多元化手段解决矛盾的要求。

  “小巷法官”从一个社区被推广到12个社区,不仅是活动规模的扩大,更是理念的进步:“小巷法官”不仅仅是简单地提供一些咨询服务,而且还为社区居民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也就是说,通过法官的职业技能,改变了社区居民的生活。因为有真心实意的投入,所以才能换来这些难能可贵的成绩。

  更难得的是,“小巷法官”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起来了,甚至成为法官们的一种自觉行为。这除了法官们的努力,还与相关制度的建立有直接关系。“小巷法官”帮助居民解决纠纷和矛盾,会大量占用他们的时间,如果他们的付出得不到肯定,要坚持下去就比较困难。可喜的是,这项活动从一开始就得到了鄞州法院的支持,法院专门为“小巷法官”建立了一套制度,从精神上、物质上对小巷法官的工作予以鼓励和肯定,促使“小巷法官”们把这份“兼职”坚持下去。

  “小巷法官”也是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一个有效探索,它以看得见的方式,向公众诠释了法院如何不断释放出新的正能量,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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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