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鲍夏超)新高考带来了六大主要变化:考试不再分文理科,录取不分批次。半数科目可选考,多数科目可考两次;学生学校双向选择权扩大;评价从单一走向综合;高职提前招生考生可被多所高校拟录取;“三位一体”可安排在高考后。 考试不分文理科,录取不分批次 统一高考招生是本次高考招生改革的重点。考试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 统一高考的考试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选考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等7门高中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两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及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两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半数科目可选考,多数科目给两次机会 统一高考招生共6门科目,其中3门由学生从高中统一学考科目中自主选择。考生在选报“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时,选考科目只要与高校选考科目有1门一致即可。 统一高考招生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数外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语文、数学考试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并由考生自主选用1次成绩。 多数科目考试机会增加到2次,可有效降低学生应考心理负担,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一考定终身得到弱化。 单独考试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职业技能”。除涉外类等专业按学校要求需参加英语考试外,外语科目不作统一要求。 高职提前招生,考生可被多所高校拟录取 这类考试,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实现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 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由考生自主确认1所录取高校。招生时间安排在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三位一体”可安排在高考后 高校测试评价侧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 高校确定综合素质内容和实施办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学科性向、专业潜质等。测试时间安排在统一高考前,也可以安排在统一高考后。 扩大学生学校双向选择权 学生学校双向选择权扩大。这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 考生既可在不同模式高考招生中自主选择,又可在统一高考中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和选报专业平行志愿,高职提前招生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的考生,可自主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考生对自己考试成绩的使用也有了选择。选考科目、外语科目、职业技能的2次考试成绩中,考生可自主选用1次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高校可以根据办学定位,选择不同考试招生模式。 高校还可以根据专业需要,确定招生要求。包括选考科目范围、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等。 在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中,高校确定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评价从单一向综合转变 为解决统一高考选拔评价标准、方式相对单一,学生和学校选择空间较小,一考定终身等问题,推进素质教育,试点方案十分重视高考招生改革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高校教学改革相衔接。 统一高考招生实行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高职提前招生实行高中学考或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单独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三位一体招生实行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四类考试招生模式均强调评价选拔的综合性,由此推进人才评价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其中,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客观记录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情况,由高校依据《方案》规定的原则事先选择确定在不同考试招生模式中的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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