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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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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把水面当路面

台风夜车辆频“中招”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张金星 郭晓伟 李达勇)阴雨天,特别容易把水面当成路面。前天晚上,受台风天气影响,我市接连发生车辆落水事故,所幸处置得当,无人员伤亡。交警部门昨日发布提醒,三种情形容易误把水面当路面,车主要特别注意。

  前天晚上9时许,家住江北文教路的小李开车路过东部新城,因路况不熟开进了尚未开通的海晏路。发现不对后,小李掉头返回,准备左转弯进入宁东路。宁东路中间为河道。当时正值大雨如泼,路口的灯光又比较晃眼,小李的车子直接冲过路口中间的非机动车道和绿化隔离带,一头扎进了近2米深的河道内。幸好小李及时打开了车窗爬了出来,身体并无大碍。

  无独有偶,前天晚上8时许,在鄞州古林礼嘉桥村村内的一条河道旁,由于路面和河道之间没有警示桩,加上台风天气导致视线不佳,一轿车司机在倒车时错把河面当成了路面,直接倒进了河里。所幸河水较浅,司机及时爬出脱险。

  “我们曾对有落水经历的司机进行调查,发现三种情形下最容易把水面当成路面。”交警说。

  第一种情形就是雨夜,长时间下雨,车窗玻璃容易起雾,司机视线不佳,如果此时驾驶员粗心大意,很容易把水面看成路面。

  第二种情形就是周围光线太暗或者太亮。太暗,周围全部是黑的,如果对地形不熟悉,容易出现误判;太亮,水面和路面的雨水都会反光,反而容易让人分不清楚。

  第三种情形是没有护栏。很多偏僻的地方缺少相应的交通设施,再加上灯光昏暗,这样一来水面和路面更难区分。

  “汽车落水后会有一两分钟时间浮在水面上,这时要赶紧逃生。”交警说,上述两起事故中,当事人处置较为恰当,第一时间从车门或者车窗逃生,没有造成更大的悲剧。当然,交警也建议车主,车内最好常备安全锤,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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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