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项简)以老年人为犯罪对象的诈骗手法一直在不断演变。近日,象山一小伙李某因打着“送戏下乡”之名诈骗上万元,被象山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 今年初,象山县某村老年协会会长张大爷家里来了个30岁左右的年轻人李某。他说文化局送戏下乡,费用由文化局负责,老年协会只要交2000多元的税钱就可以。张大爷听对方是本地口音,再加上机会难得,价钱也划算,便和协会负责财务的葛大爷一起,当场写报告并交了钱。没多久,李某又返回带来一个“好消息”:镇里文化站给老年协会安排了两场夜戏,再支付800元就行。两位老人看费用很便宜,便同意付钱加戏。 开戏前几天,李某让张大爷帮忙寻找能搭台唱戏的村子,热心的张大爷便将他介绍到了隔壁村。李某又顺利从隔壁村骗得6000余元。随后,又以借钱运输为名,从张大爷处骗走1400元。等到开戏当晚,村里200多位老人等到晚上10时还不见人影,张大爷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近日,李某因诈骗罪被象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 “老年人被骗,很大原因是警惕性不高。”检察官提醒,老年人多数比较节俭,同时又热心集体活动,骗子正是看中了这两点。再加上打着文化局送戏下乡的幌子,老人很容易被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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